小强脸上被烫的三处伤痕仍清晰可见。图片由家长提供
连日来,有网友通过微博爆料称,平阳县腾蛟镇中心幼儿园的一名老师,对不听话的小朋友,用烧烫的打火机烫脸,进行所谓的“教育”。孩子们被烫伤的地方很快起了水泡,还流了脓。
昨天,记者实地调查发现,4名孩子脸上疤痕依然清晰可见,其中有2名孩子已返校。目前,4名孩子家长和幼儿园仍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家长去接孩子发现他被烫伤了
小强(化名)今年6周岁,是腾蛟镇中心幼儿园中(1)班的孩子,在4名男孩中,他的年龄最大,被烫后的伤势也是最严重。
昨天下午3时,记者来到小强家中时,他怯生生地躲在妈妈身后,紧紧拽着妈妈的衣服。小强妈妈王月弟说:“孩子胆子原先很大的,这次被幼儿园老师烫伤后,见到陌生人就害怕,经常睡到半夜哭起来。”
小强被烫伤的一幕,发生在5月15日。如今,他左腮帮和颈部被烫伤的部位,疤痕仍清晰可见。王月弟说:“当天下午4点多,我去幼儿园接孩子,发现孩子脸上和脖子上有三处脱皮了。我问儿子怎么回事,他不敢说。我问幼儿园老师,一名老师说我儿子自己拉衣服时拉破了皮,而当事老师则说是我儿子自己摔伤的。”
“幼儿园两名老师说法不一致,我就有点怀疑了。回家后我追问儿子,他才说自己上课讲话,被老师用打火机烫的。老师还交代过他,这事是老师和他们之间的秘密,不能告诉爸爸妈妈。”王月弟说,她获悉后,马上带着儿子到幼儿园讨说法,令她想不到的是,小强同班同学小帅(化名)和小松(化名)的家长,也已到了幼儿园讨说法。这两名5周岁的孩子,也被老师烫伤了,小帅左脸颊有1处烫伤痕迹,小松左脸颊则有两处。
老师承认用打火机“教育”孩子
据悉,在事发当天,小强等3人在当地医院简单处理后,他们的父母就相约去腾蛟派出所报案了。据负责此案的民警吴志强介绍,他们接到家长报案后,传唤了当事老师郑雪雪。郑雪雪今年19岁,平阳县腾蛟镇人,她承认用烧烫的打火机“教育”孩子的事,问她为什么这么做,她什么也不说。后来郑雪雪父亲和孩子家长经过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当时郑雪雪曾拿出3000元,作为几个孩子的医疗费。5月16日,小强等人被家长带至市区解放军118医院接受治疗。
昨天,记者在腾蛟派出所看到了这份协议:郑雪雪一方赔偿小强等人烫伤的治疗费和后续治疗费等相关费用;郑雪雪一方补偿小强等人一定的精神损失费,具体金额自行协商;受害者一方放弃追究郑雪雪的法律责任。
当事幼儿园暂支2万医疗费
家长们认为,虽然和当事老师已达成了和解,但幼儿园负有监管和管理不利责任,应该“有所表示”。“我们只想要个说法,因为这么多天过去,只有孩子班主任带人来看过。”王月弟说,“在教育部门的调解下,我们才从幼儿园暂支了2万元作为医疗费和路费。”
两次拨打园长手机均关机
记者从腾蛟镇中心幼儿园宣传栏贴出的简介得知,该校创办于1997年,是一所省三级幼儿园。全园教职工49人,上岗前全部接受幼儿保育专业培训。昨天下午3时45分,当记者前往幼儿园二楼的园长办公室时,只见大门紧锁。多次拨打园长周卫芳手机,均处于关机状态。
平阳县教育局腾蛟教育学区副主任徐明多说,该幼儿园是民办幼儿园,事发后,学区要求园方进行整顿,并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同时,他们也曾组织家长和幼儿园双方协商,因赔偿金额有分歧,未达成一致意见。
昨天下午5时,记者电话联系了郑雪雪的父亲。他自称在福鼎打工,“我孩子是去年幼师毕业的,今年才去学校教书,我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错全部在我孩子,这事我承认,医药费我一定会承担的。我想等烫伤的小孩伤好后,去看下他们,再每人包个红包意思意思,但金额大的话,我们没法承担。”
昨晚10时许记者发稿时,再次拨打园长周卫芳的电话,仍处于关机状态。
家长可向幼儿园追究相应责任
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轶成认为,4名幼儿和当事老师构成了侵权关系,因双方和解,受害者已放弃追究其侵权责任。但他们和幼儿园之间仍有教育合同关系,幼儿园负有教育安全保护的责任,同时郑雪雪是幼儿园雇佣的教员,其实施行为,学校也要承担合同责任,因此幼儿家长可向幼儿园追究相应责任,至于赔偿金额要根据实际受到的损伤来确定。
(本文来源:人民网 作者:周俊朗) 责任编辑:NN058订阅来自奶味网:http://www.naivix.com/shehui/2012-05-26/21198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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