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晚,渭南城区,一辆轿车竟冲上了人行道,将在路边纳凉的六旬老人撞伤,幸亏周围群众及时相救老人化险为夷,而据目击者称肇事者满身酒气,且还是一名交警。
昨日,记者从渭南市警方核实,肇事者为渭南市交警支队高新交警大队城区中队长刘锦存,三级警督。针对其是否醉酒驾车,其血样已送到西安有关部门鉴定,目前刘锦存已被停职关禁闭,正接受调查。
恶劣
酒驾撞人后逃离现场
被群众拦下
据目击者刘先生介绍,16日晚8时10分,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从东往北拐时,在朝阳路与六泉路丁字路口,直接开到六泉路南口人行道的花坛上,将一老人撞压在车底。被撞伤的老人名叫李联军,今年已经65岁。事发时,李联军正坐在花坛边纳凉。
8时30分,记者赶到事故现场,车牌号为晋M930××的黑色桑塔纳轿车正停在马路东面人行道上,车头前的小花坛已被撞毁,轿车附近还有一摊血迹。在肇事车辆的窗口处,仍能闻到浓烈的酒味。维护现场的一位姓李的巡特警说,肇事司机在附近群众的帮助下已经被控制。
一位现场目击者称,她当时听到“咚”的一声,就闻声赶去,只见一老人被压在车头底下,肇事司机喝得醉醺醺的,从车上下来还大喊:“就是这事,你们看着办……”
随后,现场一片混乱,围观群众都着急救人,肇事司机从车里下来后想趁机悄悄溜走,被周围群众发现,并协助闻讯赶来的伤者家属一起追赶,在距事故现场300米左右处,众人将肇事者拦下。
伤情
老人四处骨折还伴有脑震荡
“打开车门一股很浓的酒味,我们给110拨打了报警电话。”李联军的二女儿说。
另一目击者李某说,当时老汉被压在车底下,在周围二三十名群众的帮助下才将车推开,把老人从车底下救出来,随后“120”急救车将老人送往附近的渭南市妇幼保健院。据李联军的主治医生说,伤者头、胸、膝盖、脚踝等部位共有四处骨折,头皮两处裂伤,身上多处擦伤,还伴有脑震荡等症状。虽没有生命危险,但由于伤者年纪较大,治疗及恢复需要相当长的一个过程。目击者称,肇事司机疑是高新区交警队工作人员。
6月16日晚10时10分,在伤者家属强烈要求下,事故现场巡特警将肇事司机带往渭南市妇幼保健院进行抽血,但肇事司机一直拒绝进行血检。当晚10时50分,在医生和巡特警的控制下,他才完成了抽血。
调查
肇事者为高新交警大队
城区中队中队长
6月18日下午,据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交警大队队长田军介绍,6月16日晚,在临渭区朝阳路与六泉路丁字路,肇事撞伤老人李联军的正是高新交警大队城区中队的中队长刘锦存。目前,对于其是否醉酒驾车,其血样已送到西安有关部门进一步鉴定。
据田军介绍,现年54岁的刘锦存,警衔是三级警督。目前,刘锦存已被公安机关责令停职并关禁闭,接受进一步调查。
事发后,渭南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勤智当即批示,要求公安高新分局领导在第一时间赶到医院看望并慰问伤者,安抚家属;同时责成督察、网监、公安高新分局、市局交警支队临渭交警大队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彻查此事。
王勤智强调,如发现违法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目前,渭南市公安局就此已成立“6・16”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而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就此事在全体交警大会上通报并反思。
“作为交警酒驾撞人,知法犯法,更应该进行严查,承担责任。”伤者的儿子说。“交警酒后驾车肇事是知法犯法,公安机关一定会严肃查处的。”针对此起交通肇事案,渭南市公安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
对此,渭南市普泰法律事务所律师李栋称,酒驾是严重的违反交通管理法律的行为,甚至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刘锦存作为执法人员,知法犯法要受到社会的谴责和对他职业操守的质疑,从法律角度讲,刘承担的责任与普通酒驾者一样,要确定是饮酒驾车还是醉酒驾车,再承担相应的行政拘留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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