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车在逃逸时,撞到这个石墩导致翻车。本报记者 摄
本报临沂6月29日讯 28日21时45分左右,临沂郯城县三名高二学生被一辆黑色轿车撞倒,肇事司机在逃逸过程中发生翻车。目前,被撞学生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另有一人轻微伤。事发现场有人记下了肇事车车牌号,显示肇事车为该县一名副县长在用。
29日下午,记者来到事发现场郯城县富民路前八庙街村委会门口,事发地周围已看不出车祸痕迹。附近一家商店的老板告诉记者,28日21时45分左右,他们一家人正在看电视剧,突然听到门外一声巨响,跑出来后发现两人躺在路边,另外一人正在喊“救命”,现场没有看到任何车辆。
“当时附近很多人都跑出来了,有人帮着拨打了120,120到达后,众人帮忙将伤者抬上车。”该商店老板说。
在事发地南300米左右,路边的一个红色大石墩很显眼。附近一名群众告诉记者,28日晚,一辆急速行驶的轿车撞到这块石头后发生翻车。“当时,我正准备收摊,突然听到一声响,抬头望去发现一辆黑色轿车翻车。”附近一位水果摊老板说,那辆轿车“四脚朝天”,一会儿爬出一名中年男子,掏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后便朝南离开了。
该水果摊老板介绍,从车中走出的男子年龄在40岁左右,身高大约为170厘米,身材微胖,发型平头。“过了没一会儿,一名男子从事发地北面过来,将前后车牌摘掉后就离开了。”水果摊老板说,当时没人知道这辆翻车的轿车刚刚撞人,否则附近群众不会让司机轻易离开现场。
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事发现场有人记下了肇事车车牌号为鲁QV6032,并透露该牌号车为郯城县一名副县长在用。29日下午,记者致电郯城县政府办公室,试图了解该车辆信息,该办公室一位刘姓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需要联系行政科,而记者多次拨打行政科电话均无人接听。
郯城交警大队刘副大队长表示,这只是一起交通事故,该车驾驶员已自首并被依法刑拘。29日,郯城县政府网站也证实了这个说法,称“肇事驾驶人已被刑事拘留,事故正在调查处理中”,但对于肇事司机身份以及是否酒驾等信息,该县政府网站和交警部门都没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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