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7月10日电 准备赶飞机的美籍华人李茹(化名),在上海城市航站楼等候机场巴士,行走至航站楼地面铺设一块钢板上时,被散在表面的油渍滑倒,左股骨中下段粉碎性骨折。她诉至法院要求上海空港巴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巴士公司)提出巨额经济赔偿。
上海静安法院10日透露,上海静安法院新近一审判决由空港巴士公司赔偿李茹各类经济损失计73.34万余元,另赔偿李茹公证、认证和鉴定费6386.27元。
2008年8月5日上午,李茹至空港巴士公司运营的静安寺航站楼,因脚下钢板光滑且沾有油渍而滑倒,她先后接受了三次住院治疗。2011年7月,李茹被认定该事故造成她左膝关节活动部分受限,该后遗症相当十级伤残。
2011年10月,年龄六十开外的李茹老人向法院起诉,提出“天价”经济赔偿要求,其中仅误工费就达8.5万美元。而空港巴士公司则辩称,李茹本身也存在有过错,事发地点并不是候车区,是车辆行走通道,认为行人不应该进入该区域内,要求减轻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该起事故发生地位于空港巴士公司的经营场所内,且非封闭区域,作为该公司理应承担保障乘客的安全义务,然却未及时清除钢板上的油渍,也未设置警告标志或安排专人看护,依法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针对空港巴士公司对从2008年8月上午至2011年5月中旬间,李茹多次住院及门诊所支付的费用及误机损失存有异议,法院逐一作出了认定。综合李茹的各项诉求,静安法院遂判决由空港巴士公司赔偿美籍华人李茹上述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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