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应女士家住西城区新建里7号,她和丈夫在家中做塑钢生意,但无营业执照。7月12日夫妇俩未在家时,天桥工商所工作人员前往查抄塑钢材料,并要求年仅13岁的女儿签字。家人认为对方吓到女儿,要求道歉。事后,工商所工作人员向家人道歉,但他们称并无过激行为,只是依法执行。
“我们夫妻俩是做塑钢生意的。”应女士称,夫妻俩就在家里开店,确实没有营业执照,一周前曾接到过天桥工商所的通知,说有居民举报自家的生意噪音太大,丈夫已经决定不再经营小店。7月12日上午,她和丈夫外出办事,留下13岁的女儿娇娇(化名)独自在家,工商所的7名执法人员来到家中,查抄了家中的塑钢材料。
邻居称,“当时来了不少人,娇娇上去和执法人员争夺塑钢切割机。”娇娇的父亲李先生称,工商执法人员通过女儿拨通了他的电话,并告知他因为没有营业执照,将会有强制措施。但令他没想到的是,对方竟然让一个未满13岁的儿童签字,“这说不过去,我们需要他们道歉。”
李先生事后前往工商所,对方向其一家道了歉。天桥工商所张所长称,当天确实前往执法,虽然家中无人,但已经让娇娇打电话通知了家长,并且没有对娇娇做出过激行为,都是耐心跟娇娇说:“小朋友,这些是大人的事,不要闹。”张所长称,查抄他们家的东西,需要有人证明才让娇娇在约见通知书上签字。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熊烈所律师称,执法人员的查抄过程应通知当事人,并且要求当事人尽量在场,此外,未满14周岁的儿童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相应的能力处理民事事件,执法人员不应当让其签字,这种签字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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