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发生在礼县偏僻小山村的一桩灭门惨案震惊四野。独守空房的年轻农妇阿平(化名)遭人奸杀,3个孩子也不幸遇难。案发后3个月,当地警方凭DNA锁定犯罪嫌疑人王红军,同年8月王红军因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其后10年间,这起案件在三级法院之间起起落落,8份裁判书,3次被判极刑3次发回重审,警方也曾将29份物证样品3上北京送公安部进行DNA鉴定。
惊天逆转发生在凶犯第3次被处极刑提出无罪上诉后,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法核准死刑。死刑核准历时2年,最终未获通过被发回重审。案发10年后,省高院给了王红军起死回生的机会,改判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但王红军感恩保命的同时仍对有罪判决坚决不服,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无罪申诉。
为什么一个轰动一时的灭门惨案3个月告破却进行了长达10年的马拉松审判。而这场案件的庭审拉锯战也引发专业人士的深思。
案发山村命案:DNA鉴定锁定嫌犯
2002年1月5日,礼县公安局接到报案:永兴乡友好村农妇阿平及其3个孩子被杀。案发现场惨不忍睹。阿平半裸,其身体多个部位均遭单刃锐器的反复刺切,3个孩子的颈部也均遭单刃锐器反复刺切。
法医鉴定还显示,被害人阿平死前有性行为。经过警方多方排查,先后两次将28名嫌疑人提取血样送往公安部进行“DNA”技术检验。检验结果证明与被害人同村的王木匠(王红军)有重大作案嫌疑。年仅24岁的王红军已经娶妻生子,平素言语不多为人老实,乡邻口碑不错。村民为阿平办丧其间,4口棺木还是王红军亲手打造。王红军被抓获,最终让笼罩在当地的阴霾散去,当地群众闻听凶犯落网无不拍手称快。多家媒体也对当地警方全力破获此案竞相刊发报道。
宣判强奸杀人:一审被判处死刑
2002年4月30日,王红军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同年8月19日,省检察院陇南分院以王红军涉嫌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公安部DNA鉴定报告书,证明被告人王红军当晚与被害人阿平有过性行为。另有从王红军家中提取、证实在案发现场其所穿沾有与其中3名被害人血型一致血迹的胶鞋的提取笔录。值得一提的是,从阿平床上提取的卫生纸上提取物,经DNA鉴定还留存有另一人体液。而此人正是王红军嫉妒的“情敌”赵某。赵某接受警方调查时也承认其案发前确与阿平发生性关系。而根据体液遗留位置判定,赵某先于王红军与阿平发生性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王红军对颇具姿色的阿平垂涎已久,但一直未找到机会。案发当晚,王红军在村篮球场附近发现有人进入阿平家巷道并好久未见出来,便怀疑阿平“偷男人”。随后王红军顺着树干爬上院墙溜进阿平家院内,猫身躲在北屋檐下窥视屋内活动,想以此要挟阿平就范,唯恐体格强壮的“情敌”对自己不利,其间,王红军还曾溜出大门回家拿上匕首返回。至凌晨,王红军待屋内男子离去便持刀入室,阿平为自保半推半就与其媾合。之后,当阿平愤称要报案时,丧心病狂的王红军将阿平刺死。正当其用被子将阿平尸体盖住准备离开时,发现上房的灯亮了,王红军又举刀伸向了3个孩子。
2003年4月30日,陇南地区中院认定检方指控犯罪事实成立,判决王红军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王红军受审时,当地法律援助中心一名律师为其辩护,但判决书中对辩护观点仅仅摘录“本案证据不足”6个字。
(本文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郭玉红)订阅来自奶味网:http://www.naivix.com/shehui/2012-08-10/22078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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