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嫂自称受雇于一不知名男子,负责在云南福建两省间运送婴儿,结果疏于照顾,致一男婴死亡。昨日,南靖县检察院以拐卖儿童罪,对杨某、王某批准逮捕。
8月28日晚,在南宁前往龙岩的大巴车上,杨某(云南人,18岁)和王某(云南人,是杨某的大嫂)各带一名婴儿。由于高速大巴在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两人将婴儿放在座位上后任其哭闹,还下车不理。车上一名龙岩籍乘客向龙岩警方报案。
龙岩警方接警后,迅速通知南靖警方就近截停大巴车,当晚,大巴车在南靖和溪高速出口被南靖警方截停。
经抢救,女婴侥幸存活(目前已被送往当地福利院),而男婴抢救无效死亡。
据两人交代,因早婚早育,生活困难,为各获得2000元的报酬,两人乘坐长途客车,抱出生刚20天的婴儿,到龙岩“送货”。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文来源:人民网 )订阅来自奶味网:http://www.naivix.com/shehui/2012-10-10/22890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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