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余讯 新余市良山镇幸福村两名9岁顽童小毛和小童(均为化名)模仿电视里的情节,竟将一串点燃的鞭炮扔进一辆货车驾驶室内,要炸毁汽车。
据了解,7日上午,小毛和小童到杂货店买了一挂大鞭炮后,小童看到刘某停于路边的货车没有关车窗后,于是提议和电视里演的一样,把“敌军”的这辆汽车炸掉,小毛当即应允,将鞭炮点燃后往汽车驾驶室扔。坐在不远处打牌的刘某立即奔跑过去,将两名顽童抓住。新余市良山公安分局巡逻队民警了解事情的经过后,经协商,最终小毛和小童的父母共同赔偿刘某损失500元。
(本文来源:大江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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