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芜湖市镜湖区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奚某诈勒索案,被告一审被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6月14日凌晨2时许,被告奚某来到芜湖市镜湖区方村街道合心村腾某父亲的坟墓前,将腾某父亲骨灰盒取出,第二天上午,奚某用事先准备好的手机卡与腾某联系,告知腾某其父亲的坟被挖了。
6月15日上午,经过讨价还价,奚某最终要求腾某付款15万元赎回其父骨灰盒。奚某让腾某将钱送到湾石路与芜南路交汇处,因害怕腾某报案未敢现身拿钱。6月16日,奚某意识到腾某可能已经报案,以归还骨灰盒为条件与之私了。后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奚某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奚某掘人祖坟欲敲诈勒索他人1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来源:人民网 ) 责任编辑:NN114订阅来自奶味网:http://www.naivix.com/shehui/2012-10-22/23040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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