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强的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要赔13万。他放心地交给“兔子”李刚去办,哪知李刚冒用他的身份证把这笔钱私吞。更意外的是,王强准备找李刚对质时,对方意外身亡,他只好打官司讨公道。昨天,记者从江岸区法院了解到这一案例。办案法官提醒广大车主,理赔手续其实并不繁杂,资料齐全即可,不要轻信 “兔子”。
去年,王强因修车认识了修车店的李老板,两人只是点头之交。李刚偶尔帮一些车主代办保险理赔。王强出了车祸之后要办一笔13万元的理赔,他找到李刚帮忙。李刚拍着胸脯说自己有熟人可以很快办下来。
资料交给李刚3个月了,王强的账户里仍然没有收到钱。他问李刚怎么回事,李刚说金额有点大,保险公司手续有些复杂。又过了3个月,这笔钱还没到位。王强直接找到保险公司,对方说这笔钱早在5个月前就打到了他的工行账号上。
王强根本没有办过工行的卡,这笔钱难道是被李刚冒领了?他找到李刚,李刚矢口否认,并约王强次日去保险公司对质。哪知第二天早上,李刚竟然遇到车祸身亡。
王强不明不白蒙受巨额损失,遂将保险公司、开户银行告上法院。法庭调查发现,保险公司理赔程序并没有瑕疵;开户银行有王强身份证的扫描件,这说明有人拿着王强的身份证办了一张银行卡。
此人是谁呢?通过查询发现,这张银行卡里的钱在一个半月里就被挥霍一空,还曾经被用于在家电卖场买冰箱。通过商场查询送货地点,竟然是李刚家。此事真相大白。
李刚已经不在了,王强该怎么维权?记者咨询律师得知,债务人去世后如果留下有遗产,可以以遗产为限清偿债务;只有当没有留下任何遗产时,该笔债务才无需偿还。
结合到此案中,李刚的债务不因他的死亡而灭失,但要了解被冒领款项的用途。如果是李刚把钱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可由遗产继承人从遗产中清偿。如果这些钱用于李刚家庭的支出,这种债务实质上属于家庭共同债务,则由李刚的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承担。
(本文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 责任编辑:NN113订阅来自奶味网:http://www.naivix.com/shehui/2012-11-11/23271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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