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团前往泰国旅游,不料地接导游为了多拿提成,强制游客参加自费项目,被拒绝后甚至勒令司机停车,口出恶言。近日,多名刚从泰国返回不久的读者致电本报,讲述旅途中的惊险遭遇。
导游推荐自费项目
65岁的徐老伯介绍说,上个月他和朋友在长寿路上的不夜城国际旅行社报名参加“泰国六日游”,团费为2900元。在出发前的说明会上,旅行社领队曾承诺,行程中会提供若干自费项目,但游客可自愿参加,绝不强迫。
11月7日,徐老伯和四十多名团友启程飞往泰国,并在曼谷顺利进行了两天的游览。可从第三天起,噩梦便开始了。当时,大家正在前往海滨城市芭堤雅的途中,随车的泰国导游突然拿出一份“自费项目宣传册”,热情地向游客推荐当地的特色项目,包括出海巡游、精油按摩、人妖表演等。“可团里大多是老年人,对这些项目都不感兴趣,所以没一个人愿意参加。”
无人消费导游发怒
见游客们不为所动,导游突然拉下脸来,“你们一个都不参加,我还怎么赚钱?”大家依然坚持己见,这下导游发怒了。他立刻示意司机停车,并扬言“如果今天有人不交钱,那就别走了!”游客们面面相觑,顿时不知所措,“当时外面是荒郊野外,一个人影也没有,我们都有些怕了。”
导游见游客仍在犹豫,终于破口大骂起来,游客们也据理力争,双方在路边足足僵持了近一个小时。“后来有些老人因为长时间闷在车厢里,身体出现不适,大家只能妥协,每个人交了1580元,被迫参加了所有自费项目。”徐老伯气愤地说。
虽然事态暂时得到平息,但接下来的几天,游客们因为受到惊吓,也没了游山玩水的兴致。
记者致电旅行社领队蒋先生,当被问及所带的旅行团是否遭遇地接导游强制消费时,对方称“不知道”,随后便挂断电话。
严禁强制游客消费
记者致电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工作人员坦言,强制消费现象一直是旅游投诉的重灾区。根据今年8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草案)》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团队旅游不得指定购物场所,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如违反相关规定,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承担退货、退还费用的责任。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也应对违规旅行社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早在今年3月,本市旅游局就针对某些旅行社低价揽客、在行程中强制游客消费等问题,重申了相关规定,其中明确要求旅行社应规范经营行为,抵制“零负团费”,停止销售低价旅游产品;作为组团社在选择地接社时,要选择有资质、有信誉的旅行社作为合作伙伴,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业内人士建议,如游客在旅游消费过程中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应保留相关书面凭证,并注意索取发票,以便事后维权。
(本文来源:新民晚报 ) 责任编辑:NN114订阅来自奶味网:http://www.naivix.com/shehui/2012-11-19/2335150.shtml
奶味网:专业的RSS全文新闻提供商,以后不再有广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