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一中院对发生在屯昌县的一件丈夫采取刀砍和火烧等极端手段残忍杀害妻子的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梁某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起因 妻会网友不归激化家庭矛盾
该案被告人梁某良与被害人王某系一对夫妻。妻子王某经常在外面上网,引起丈夫梁某良的不满。梁某良怀疑妻子王某有情人,两人为此经常吵架,梁某良也曾多次殴打王某,两人感情迅速破裂。
2010年,王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老乡黎某勋,并于2011年春节过后与黎一起去广州打工。2011年11月份王某从广州回家。同年12月22日下午,王某到黎某勋家吃饭,对梁某良谎称与同学在外聚会。梁某良打电话叫王某回家,王某口头上答应回家但截至当晚9时许仍未回到家里。梁某良再次打电话给王某,发现王某手机处于关机状态,梁某良非常恼火。为了报复王某,梁某良购买了一瓶汽油,藏在其电动车后备厢内。在四处寻找王某未果的情况下,梁某良将电动车骑回出租屋放下,自己则步行至附近昌盛路口处等王某回家。
悲剧 丈夫失去理智刀砍火烧妻子
当晚11时40分许,黎某勋的侄子黎某友骑摩托车送王某到屯昌县昌盛路口,此时在路边守候的梁某良冲上前想殴打黎某友,被摩托车压伤腿部,黎某友骑车离开。
回到出租屋,梁、王二人再次发生争吵,梁某良打了王某一巴掌,王某也朝他乱打。梁某良遂拿起一把菜刀砍伤王某的背部和左小腿等处,见王某仍在乱抓乱打,梁其良更为恼火,遂从电动车后备箱内取出汽油倒在王某身上并点燃,王某身上着火后倒地呼喊,其儿子上前帮忙灭火也被烧伤。后王某被送到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
结局 丈夫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认为,梁某良面对不断激化的婚姻家庭矛盾,没有理性地选择和平的方式加以解决,而是为了泄愤报复,采取刀砍和火烧等极端手段杀害其妻子,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主客观要件,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梁某良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对其从严判处,但鉴于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起,且梁其良犯罪后能帮助被害人灭火并配合医务人员积极抢救被害人,并有自动投案的情节,依法可对其酌情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该案宣判后,梁某良对判决表示无意见,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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