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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因房屋引发的纠纷,女业主与开发商总裁在派出所谈判,却引发肢体冲突,经鉴定受轻伤。开发商总裁被诉故意伤害。昨日,福田区法院一审宣判,开发商总裁刘红军无罪。双方此前达成民事部分调解,刘红军给予受伤女业主张梅梅一次性经济补偿近29万元。
福田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30日,深圳深联实业有限公司总裁刘红军与该公司开发楼盘业主张梅梅,因有关房屋的一些纠纷到园岭派出所协商,双方争议较大,未能达成一致。其间,刘红军多次准备离开,被张梅梅阻止。当天16时19分许,刘红军再次准备离开,张梅梅上前阻止,抱住刘红军将其推倒在办公桌上并撕咬。在场保安员上前意图分开两人未果。刘红军随即用力推挡,挣脱过程中,张梅梅倒地,右肋部碰撞到铁质座椅边缘。后经鉴定,张梅梅右侧四根肋骨骨折。
案发后,福田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刘红军提起公诉。今年9月19日,福田法院主持双方就民事部分进行调解,刘红军同意一次性补偿张梅梅289893元,张梅梅对刘红军表示谅解。次日,刘红军向张梅梅指定账户汇款。
昨日,福田法院对该案的刑事部分宣判,认定刘红军故意伤害罪名不成立。理由是,刘红军无故意伤害的动机与主观故意,其在被推倒、撕咬的紧急情况下,做出了惯常的挣扎、摆脱,难以预见行为可能造成的伤害。具有为保护自身权益受侵害的防卫意识,不是放任故意,致张梅梅受伤害的结果并不是其希望与追求的。因此,对检方指控不予支持。法院宣判刘红军无罪。
(本文来源:南方网 作者:刘春林) 责任编辑:NN102订阅来自奶味网:http://www.naivix.com/shehui/2012-12-14/23603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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