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人银行业务不听工作人员安排,在银行大厅柜台前公开撒尿并且毁坏公物,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12月19日,涟源市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周某以寻衅滋事罪依法提起公诉。
10月20日下午3点,周某在中国建设银行涟源市支行办理取款业务时,因汇款单信息不符,营业员要求其核对,周某说需要将手机充电后方能查得号码。随后,银行工作人员钟某将周某手机拿去充电,后因未找到与手机相匹配的充电器,钟某将手机还给了周某。周某见银行不给他办理取款业务,认为银行工作人员故意为难他,先是对正在上班的工作人员进行谩骂,又对着营业柜台撒尿后逃离银行大厅。过了一会儿,觉得仍不解气的周某又返回到银行营业大厅,暴力砸坏大厅里的广告牌、排队取号机等物品。经鉴定,被损坏的公物价值为2660元。
11月5日,周某委托其父赔偿中国建设银行涟源市支行2660元。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 ) 责任编辑:NN100订阅来自奶味网:http://www.naivix.com/shehui/2012-12-22/23684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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