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飞龙的家一贫如洗。周来凤供图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的法律文书。周来凤供图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的法律文书。周来凤供图
一起致人死亡的抢劫案,第一被告人在一审判决中被判处死刑,在二审判决中,被法院改判死缓。由此导致被害人亲属不服且持续上访。
在被害人亲属眼中,此案是又一起“李昌奎案”:第一被告人是刑满释放人员,在抢劫过程中杀人,然后焚尸灭迹。虽然法院判决被告人承担巨额民事赔偿责任,但被告人无赔偿能力,被害人家庭未获得一分钱赔偿。
人没了,又没获得任何赔偿,被害人亲属因此对改判充满愤怒。“李昌奎案”再审后,被害人亲属看到了希望,因为该案由广东法院判决,他们在上访中将该案贴上了“广东版李昌奎案”的标签,想讨个说法。
受害人被刺死后又被焚尸
个头不高的湖北监利县人周来凤来北京做家政服务已经5个月了。几年前的一天,当她哥哥周飞龙的手机拨不通时,她没想到这竟会改变一个家族的命运。
2008年10月22日,周来凤的弟弟周飞虎患了重病,去深圳投奔哥哥周飞龙。2008年到深圳打工的周飞龙,花了两万多元买了一辆小面包车,帮别人拉货挣钱。那天早上,周来凤给周飞龙发短信,问弟弟的病情,两人有来有往,但哥哥突然就没回短信了。周飞龙回的最后一条短信仍然保存在周来凤的手机里,时间是9时38分。
“我有不好的预感,于是就打他电话,但没人接。”周来凤说,一直到11时许,电话才打通,那边是一个陌生的声音,对方很不耐烦地说,你哥哥在高速路上,不方便接电话。周来凤要求由哥哥接电话,但电话突然被挂断了。
周来凤赶紧与嫂子龚丽梅取得联系,龚也在深圳打工,她与几个老乡迅速到派出所报警。即使心里作了最坏的打算,他们也没料到就在他们报警的时候,周飞龙已经被刺死了。
2008年10月23日凌晨,有人开车经过深圳龙马新村,看到路边的水沟里有东西在燃烧,从火光中隐约可看到是一只人的脚,于是马上报警。家属很快得知,遭遇这一惨剧的正是周飞龙。
周来凤说,惨状令她永生难忘:“我们去认尸的时候根本就不敢确认那是我哥的尸体,因为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就只剩下皮鞋商标和皮带卡子的牌子,全身无一处能辨认。”
案件很快得以侦破,周飞龙是被湖北人唐海燕和徐仁阶杀害的。警方查明,第一被告人唐海燕,生于1974年,是刑满释放人员。早在1994年,唐海燕就因犯流氓罪、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2003年才刑满释放。
另一被告人徐仁阶生于1961年,无业。
2008年10月8日,唐海燕和徐仁阶已实施过一起抢劫,抢得一辆捷达车和一部手机。他们强行让受害人吞服安眠药,然后将其扔在深圳龙山墓园附近的草丛中。
其后,两人又预谋抢劫面包车获利。10月22日9时许,徐仁阶到龙华影院,说要拉货,找到了正在这里等活的周飞龙。上车后,按照计划,徐仁阶给唐海燕打了个电话。车到龙华街道玉翠新村后,唐海燕上来,坐在副驾驶位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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