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2月4日电 山西一名无业男子冒充中纪委派驻人员,伪造中纪委工作证件、介绍公函,先后以帮助审批小巴客运线、组织车队为高速公路运土方、在量刑方面照顾犯罪嫌疑人为名,诈骗多名受害人共计58万元。4日,记者从太原警方获悉,该男子已被刑事拘留。
2011年以来,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柳巷责任区刑警队连续接到群众报案,称被一名自称中纪委工作人员的男子多次进行诈骗。受理案件后,警方通过调查访问,初步确定嫌疑人身份。但由于嫌疑人常年不在太原,行踪不明,致使案件一直无法查结。
2012年1月29日,民警抓住犯罪嫌疑人春节期间可能回家过年的机会,通过蹲点守候,将其一举抓获,并在其居住地收缴伪造的中纪委工作证件及介绍公函及全国最高人民法院等印章。
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系山西省武乡县人,暂住太原市,无正当职业。因从新闻中获取中央纪委反腐力度很大,遂萌生伪造中纪委工作证件和中纪委查办案件介绍公函,假冒中纪委派驻山西工作人员四处行骗的念头。
2009年12月14日至2010年1月间,赵某谎称中纪委工作人员,以认识长治市委、政府领导和交通厅主要领导为由,骗取受害人张某某信任,以为其办理审批武乡县村村通小巴客运线路手续为由,在太原市校尉营附近骗取受害人张某某人民币33万元,并将骗得钱款用于在老家修建住房。
2010年3月,赵某利用自己系中纪委工作人员身份,谎称山西省某高速公路修建,筹备一个由50辆轻卡车组成的车队,拉运土方挣取运费,拉拢老乡合伙经营,骗取受害人董某某和郝某某各10万元人民币,后将钱财挥霍。
在受害人张某某求助嫌疑人赵某办理小巴路线审批期间,有四位家长曾与张某某谈起自己孩子因犯抢劫被尖草坪警方抓获,想找人在量刑方面给予照顾。张某某带四人见了赵某,赵某伪造最高人民法院给省高院开具量刑公函,交于四位家长,骗取共计5万元现金。
目前,赵某已被刑事拘留。警方在通报案情时还表示,群众在办事时切不可迷信邪门歪道,以免为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 责任编辑:NN079订阅来自奶味网:http://www.naivix.com/shehui/2012-02-05/19606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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