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画家郭先生委托宅急送公司将自己的画作寄出参展,结果主办方只收到了空筒。郭先生随即起诉索赔7万元损失,但一审只获得3倍运费共计100余元。近日,郭先生上诉后,此案在市二中院二审开庭。
郭先生是一名设计师兼画家。他称,自己为了参加画展,将自己创作的一幅25平方尺的画作装在一个画筒中,密封后委托宅急送运送给画展的主办方。没想到,画作在运送过程中遗失,送至画展主办方时仅剩下一只空筒。事后,他与宅急送多次协商未果,故起诉要求宅急送按照每平方尺3000元的价格赔偿他画作损失7万元。
宅急送对此辩称,画展主办方已经正常签收了货物,他们有运单为证。但郭先生称,虽然收货人签收了货物,但收货人办公场所处当日的监控录像显示,收货人拿到的筒内并无画作。
顺义法院审理后,一审认定画作是在运输途中丢失,但由于郭先生在委托快递运送画作时,并未做相应的保价或上保险,故宅急送只需给付郭先生3倍运费共计100余元作为补偿。郭先生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开庭时,郭先生认为,宅急送是在早知道画作已丢失的情况下,将空画筒快递到了收件人处。但宅急送对此否认,并强调在公司运单上有多处明显提示,一旦签收货物,再出现的问题均与宅急送无关。
此案未当庭宣判。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裴晓兰)订阅来自奶味网:http://www.naivix.com/shehui/2012-02-12/19716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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