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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家协会被指虚构境外大赛“圈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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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家协会被指虚构境外大赛“圈钱”

艺术家协会被指虚构境外大赛“圈钱”

“常州艺术家协会如此坑爹啊!花了十万元出国让人看笑话”。昨日,常州一市民在当地论坛爆料,称常州艺术家协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庄建清去年邀请几十名学生随家长报名赴维也纳金色大厅参加世界华人艺术节并且比赛,不少家长花了数万参加。不想去了维也纳后,非但没在维也纳金色大厅比赛,还跑去给外国人演出,不少家长直指这就是一场“圈钱活动”。帖子一出,引发轩然大波,不少人为其助阵,声讨被曝光的庄老师。对此,庄建清解释称,这次活动确实有安排不周的地方,可能会让家长误会,但绝非是为了圈钱。

市民曝光

市民发帖称艺术家协会虚构境外大赛“圈钱”

“给自家小孩花了十万多元,本以为是出国比赛,结果是跑去给人家看笑话的。”昨日,记者与发帖人刘女士取得联系,她向记者讲述了一个发生在她身上的“骗局”,而组织策划者竟然是常州市艺术家协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庄建清,受害者有三四十人。发帖者刘女士在采访中说,她儿子是在常州艺术家协会里面的培训班学架子鼓的,“去年3月份,我接到协会秘书长庄老师的短信,邀请我儿子去参加八月份在维也纳金色大厅举行的国际青少年艺术节,其中比赛费用孩子是36000元一个人,家长是33000元一个人。”刘女士告诉记者,由于费用过高,她开始也犹豫要不要去,但一想到孩子能真正站在世界音乐之都,她觉得哪怕费用再高也是值得的。虽然没有签订相关协议,但因为庄老师是协会负责人,应当是代表协会发起该活动的,所以也就没有更多疑义。

可八月份到了,庄老师方面称签证没办下来。结果耽误了比赛,家长要求退钱时,庄老师就又递给家长另一份邀请函和通知。上面都反映:经过维也纳国际青少年音乐节组委会与维也纳世界华人艺术节组委会研究决定,因为签证延误导致江苏等地区选手未能参加国际青少年艺术节的,可参加10月1日在维也纳金色大厅举行的“第四届世界华人艺术节”活动。如果不去的话要扣除机票和违约金等费用。虽然有些气愤,但也很无奈,刘女士最终还是带着孩子出国参加了这一活动。

没有金色大厅艺术节活动,小剧场表演像“笑料”

刘女士还说,在出国前,拿到了行程表后,她一看发现,参加华人艺术节活动是9月30日晚餐后的时间,其余时间都是在安排旅游事宜。

可到了维也纳发现,根本没有行程表中安排的什么金色大厅世界华人艺术节活动。有的只是在维也纳金色大厅参观一下,以及在当地乡镇一所小学校的室内篮球场上和同行的十几个孩子之间的比赛。

面对家长们的质疑,庄老师再次向家长承诺,一定会有场大规模的比赛。第二天,赶了几个小时的路,大伙来到另外一个不知名的城市的一个小剧场里。一进去,全傻眼了。全是幼稚园的小朋友们在陪他们的爷爷奶奶过感恩节。他们过去就是给当地外国人演出的。

现场还没有音响和伴奏,同行的中国孩子就像小丑一样,一个个地轮着在清唱、在独舞。节目还没结束,那些外国老头老太太就全带着小朋友离开了。偌大的剧场就剩下他们几十个中国人,看上去非常滑稽。当时在场的家长心里很窝火,认为“玩笑开大了”,简直就是丢中国人的脸。

艺术家协会曾举办的“华夏之星”,总决赛人人有奖

据刘女士介绍,她为了让孩子将来能拥有艺术特长,就于三年前让孩子在位于常州清潭――常州艺术家协会的庄建清老师那里报名,学习乐器架子鼓。当初她衡量发现,该协会是常州艺术考级的报名点之一,且拥有自己的网址,并附有各式各样的比赛,所以看上去还算正规,因此她颇为相信。

刘女士还说,儿子经过几年的学习,除了艺术考级外,也参加了常州市艺术家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其中在华夏之星预选赛上,儿子就拿了预选赛的金奖,在香港举行的华夏之星总决赛上又拿了金奖并获得了当场评委的称赞,这让她感觉很欣慰,觉得孩子很有音乐天赋。所以才有了能参加“国际比赛的机会”。

可是这次回国后,才使她发现,原来金奖是为了后面骗局的铺垫。据称,后来家长们找庄老师理论,并要求退还剩余的钱财。渐渐相互熟悉后,大伙一交流才发现,一直让他们引以为豪的香港举行的华夏之星总决赛的奖是“个个有”。原来,所谓只有获奖的选手才有资格参加后面规模更大的活动,就是为了能赚取更多家长的钱。因为规模越大,费用越大。“而对于退钱的问题,刚开始庄老师态度还可以,到后来直接回避称在外地出差,就算谈判也找我们一个一个谈,并且退款费用每个人几千到上万元不等。”刘女士这样告诉记者。

记者调查

协会秘书长称活动与协会无关 已把活动错过的部分费用退了

随后记者联系了常州市艺术家协会的庄建清,庄老师称这个活动并不是以常州市艺术家协会的名义发起的,目前协会已经改名叫艺术家交流学会。这次活动是他个人和一家境外的艺术交流协会以及国内的一家手拉手艺术传媒有限公司一起发起的,并且是传媒公司联系的境外机构参加的比赛。

“七月份的活动当时全国有800多人参加,我们是由于签证材料不行没去成,后来境外的交流中心又联系安排了国庆期间的活动,也就是世界华人艺术节的活动”。

“去了我才发现和想象的不一样。”庄建清称,去了确实没能赶上“世界华人艺术节”,当时他也蒙了,意识到要出问题,但这个确实不是他能控制的,即便有问题也是合作方安排不当导致的。由于是国庆长假,华人会有庆祝活动,所以一些大厅都是满的,这次他们去维也纳是在境外交流中心安排的小厅里,但后来小厅也满了,就安排了小剧场,而他也是到了国外才知道活动变动的,交的钱则被境外交流中心收去了,不能退偿。

庄建清称本来这次活动就是旅游带活动,以旅游为主,活动只是一小部分。他带着家长一起进行了欧洲五国游,旅游费用也是很高的。他回国后也很急,因为知道活动不圆满,就询问了国旅,之后得知玩这样一趟,一个人大概要两万七,有的家长要退钱,他也把活动错过的部分退了,但是旅游费确实是用了,这部分要退没道理。“家长孩子都是按照三千五的标准退了钱。而刘女士我还自掏腰包给她多赔了。就是为了平息风波,不料出了这种事。”

庄建清提供了他所提到的手拉手艺术传媒有限公司的国内联系人的号码,但是记者一直都联系不上。

记者随后在刘女士提供的邀请函、通知以及行程表上看到,信函公章落款等确实是世界华人艺术节组委会,记者也注意到,行程表里面确实提到了有参加在金色大厅举办的“第四届世界华人艺术节”活动一项,不过之后都是旅游项目。

律师观点

活动组织方存在欺诈嫌疑

“世界华人艺术节到底有没有举办,我们不太好说。但可以肯定的是,去参加活动的人都没赶上这个活动。”江苏常辉律师事务所白翼律师认为,此次活动相关组织方的做法存在诈骗嫌疑。组织方第一次组织去维也纳并且如果维也纳金色大厅确实存在这场比赛时,若只是由于签证没有办下来而延误,这种原因应该归咎于第三方原因,应该从多方面考虑来决定过错的承担方,此时,并不能说组织方存在欺诈性质。

但第二次去维也纳,如果组织方承诺是去维也纳金色大厅比赛而结果却是变成了最后的维也纳乡村小学校,这种行为就构成了民事上的欺诈。家长方面没有与艺术家协会签订合同,但实质上双方已经形成了合同关系,法律上称之为事实合同。此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若合同事实上已经不能履行,可以要求其返还相应的合同价款,同时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像庄某提到的境外机构,这个就涉及到国际法方面,但就合同而言,我们只追究签订合同双方的相对责任。

(本文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作者:陈玲嫣 张斌)陈振飞 责任编辑:NN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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