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体工一大队在青海体育局的官网上登出说明。网站截屏图
本报讯 针对“残奥金牌教练拒交奖金停职”一事,青海省体育工作一大队昨日发布说明,称汪成荣不够诚实,未履行向单位如实汇报工作表现、奖金收入等方面真实情况的义务。汪成荣称并不担心打官司。
青海省体工一大队方面强调,汪成荣参与北京残奥会工作属单位行为,但在收到中国残联的奖金后,大队多次找其谈话,要求汇报真实情况,汪的态度一直含糊推诿,不如实汇报奖金数额。在青海体育局的官网上,体工一大队在说明中表示:“在大队掌握了实际奖金为149.91万元情况下,汪仍不如实说明情况。”
针对汪成荣所述“只能拿到20%奖金”一说,青海体工一大队方面表示,于1月16日已有意向方案,待大队掌握奖金的真实数额后,50%给汪成荣,30%给辽宁、江苏、云南的教练员(获奖选手原教练)及有关参与人员,10%给青海省残联有关参与人员,10%给大队后勤、场地及科研人员。但因汪始终没有说明真实情况,这一意向方案没能得以实现。
汪成荣在接受采访时强调,已经数月过去,他在和对方正面接触的过程中,从未见到过体工队方面出示过任何文件凭证。青海体工队在这份说明中透露,初步意向是请律师与汪成荣打民事官司。汪成荣表态称,已咨询了律师,并不担心打官司。
矛盾
汪成荣:从未听过五五分成
一大队队长称会走法律程序
本报讯 争议四起,矛盾双方却始终没有正面交流。青海省体工一大队队长杨海宁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一直联系汪成荣,但对方始终没有回应。汪成荣反驳说,对方只是在3月1日打过一次电话,希望能见面谈一谈,再无下文。
有关针对青海体工队方面的“汪成荣占奖金50%”一说,双方各执一词。汪成荣表示,队内领导约谈几次,从未提过“汪成荣占奖金50%”这一说法,只说过“个人占总奖金额20%”的分配方案。杨海宁表示,针对奖金分配,队内确有初步意向方案,只因汪成荣什么都不说,没有交代借调期间津贴和奖金的具体数额,所以分配方案没能落实。
调查显示,超过80%的网友认为这份奖金应属汪成荣个人所有,不该上交。杨海宁表示,网友不了解具体情况,属于主观判断,“我是当事人,不便作回应,但我认为网友的看法是不对的。”
目前双方仍在僵持,杨海宁表示,上级领导尚未确定解决方案,“我不太方便说,但我们会考虑走法律程序。”汪成荣则坚持自己的看法,“事情都这样了,我也只能一步步看了。”
旁观
时任北京残奥会中国队领队称奖金和单位无关
“中残联给了300万建设费”
本报讯 时任北京残奥会中国田径跑跳组领队的杨祥运于昨日接受电话采访,称这笔钱应属个人奖励,“跟汪成荣所在单位没关系。”同时杨祥运透露,中残联也曾给予青海方面相关经济支持。
杨祥运对此事感到惊讶:“我从事残疾人体育运动20多年,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情况。据我了解,除了金牌奖金外,国家还设置了特殊奖励,这些都是直接奖励个人的,和他所在的单位没有关系。尤其是15万元的特殊一次性奖励,明确了奖励主体只是运动员和教练。”
杨祥运对青海方面部分言论感到不满:“体工队说的什么 原单位不派你出去,派个阿猫阿狗出去也是一样的 ,真让人气愤。作为主管体育领导应该懂体育啊,比赛训练中教练员是最关键的环节,汪成荣的业务水平、技术水平相当不错。”
杨祥运认为有些做法欠妥,“青海体工队和多巴基地也不是没有受益,据我了解,中残联是给了他们300万建设费的,国家队去他们那边训练,伙食费什么的也都交。他们这样要求汪成荣上交奖金,也是有损青海的形象的。”
焦点
中残联体育部保持沉默
郝劲松(微博)认为中残联对此事有确认责任
本报讯 作为颁发奖金的具体执行机构,中残联始终没有作出回应。昨日,记者前往中残联,体育部工作人员称领导不在,不能接受采访。
按法律工作者郝劲松的说法,负责发放奖金的中残联对此事有确认责任,这也是关系到奖金是否要上交给青海体工队的核心问题。据杨祥运介绍,北京残奥会给教练和运动员进行奖励,是按照国家标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其他相关部门发放的,“中残联只是具体执行这项工作的一个机构,奖金不是他们发的,是属于国家的。”
从汪成荣出示的材料来看,中残联曾于2011年12月22日向其提供一份奖金已全额到账的证明,而青海方面在情况说明中透露,青海省体育局也于2月22日收到了中残联的函,证实奖金额为149.91万元。
记者此前数次电话联系中残联体育部,均未得到答复。昨日记者前往中残联,门卫通过电话联系体育部工作人员,得到的回复是刚接到通知,不接受任何采访。而在中残联的体育部办公区域,两名工作人员表示,领导不在,他们不能有任何回应。
(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范遥) 责任编辑:NN032订阅来自奶味网:http://www.naivix.com/shehui/2012-03-03/20037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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