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区一少女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并禁止进入网吧。为了更好地约束该少女的行为,江宁区司法局社会矫正中心,用卫星定位“千里眼”监控手机,帮助这位失足少女小李(化名)完成了南京首例行为“禁止令”。
监外执行“禁止令”
17岁的少女小李无业,经常和一些不良人员来往,出入网吧、溜冰场等娱乐场所。一次,她和同伴途经一家小卖部,趁老板不防备,把钱柜偷了出来。回家一看,钱柜里面装着15000多元钱,两个人感到害怕。小李同伴的男朋友就赶紧报警,把15000元钱送了回去。去年5月25日,小李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执行。
江宁区人民法院向小李发出“禁止令”:在判决生效后10个月内禁止进入网吧、溜冰场等场所,并由江宁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监督实施。
每小时扫描一次手机
为了控制小李的行踪,社会矫正中心引入了卫星手机定位的高科技手段,实时监控小李的手机以监控行动轨迹。
矫正中心的苏科长告诉记者,“被监管人还是使用自己的手机和号码,但是她在我们的定位监控之下,每个小时我们就会对她的手机和号码进行一次扫描。如果她进入了被禁止进入的地区,系统平台地图上就会有清楚的显示。这时,我们的系统平台将自动发出短信,警告她本人和监护人,同时通知矫正管理人员,之后会对她处罚。”
会不会“人机分离”?
被监管人如果不把手机放在身上从而脱离监管呢?这点苏科长表示,矫正中心每两天,都会用抽查的方式打电话给被监管人。一旦发现被监管人“人机分离”,不仅会马上通知她的监护人,而且会对她采取更严厉的处罚,如果多次被发现人机分离,那么矫正中心会直接向法院申请收监执行。
据苏科长透露,去年有一天晚上,对小李的手机扫描定位突然失败,管理平台就自动发信息给小李和她的监护人。第二天一早,小李主动打电话给社区矫正中心,说明昨晚手机没电了,所以才导致扫描定位失败。后社区矫正中心又联系监护人、小李的妈妈,她证实女儿晚上确实在家没有出去过,这样误会就被化解了。今年3月底,小李在卫星定位的监管下,顺利完成了为期10个月的“禁止令”。
心理上更容易接受
记者通过矫正中心心理咨询师了解到,对小李使用这种高科技手段,主要考虑到她是未成年人,虽然知道自己做了错事要接受惩罚,但如果有人天天在身边监督,她会产生逆反心理。而手机定位,小李依旧使用的是自己的手机和号码,保护了被监管人的隐私,让她的内心更容易接受被监管的现实。
记者了解到,在这10个月中,小李几乎都在家闭门思过。“禁止令”结束之后,小李开心地表示,虽然“禁止令”解除了,但缓刑考验期还没结束,她依然还是每天呆在家里,没有和从前一样到处乱跑。
(本文来源:新民晚报 ) 责任编辑:NN057订阅来自奶味网:http://www.naivix.com/shehui/2012-04-09/20585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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