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退休了,3月底想将公积金账户里的钱一次性取出来,却发现账户里面的钱一分不剩,早在2010年3月5日就被人给提走了。近日,广州的张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离奇事,后经羊城晚报代她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公积金中心联合涉事银行核查才发现,竟然是由于历史遗留原因、持有人账户身份资料录入不全导致张女士的钱被同名同姓的人领走了。所幸经过及时处理,张女士已成功领回属于自己的公积金。
怪事:公积金两年前已被领走
张爱莲女士向羊城晚报记者讲述了这件“蹊跷事”。她原本是广州市五金公司的员工,由于公司在1997年出现经营困难,自己被迫在当年就下岗了。但此前公司一直都有给自己交住房公积金,加起来有2393.15元。由于家里一直没有买房需要,也没有租房,这笔钱也就一直没有提取。今年2月,张女士到了退休年龄办理了相应手续,3月23日她持身份证、退休证等所需的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海珠区管理部申请提取,谁知工作人员却告诉她,她的钱早就在2010年3月5日被人提走了,账户里没有钱,连账户都被注销了。
2年前自己还没退休,谁能将钱提走?张女士一头雾水,而海珠区管理部则表示由于时间太久,要联合银行查询后才能给出结果。张女士唯有等待,同时将此事反映给了羊城晚报。
她很确定地告诉记者,自己的家人不可能去领她的公积金。“退休后一次性取公积金要凭退休证,我刚刚退休,才拿到这个证,谁能把我的钱取走?”此外还让她感到奇怪的是,自己的账户被注销的日期显示是“10001”,无论用哪种年月日的显示方式,这个数字都无法对照的上。
探因:资料不全致同名人错领
接报后,记者迅速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得联系,相关负责人立即联手相关涉事银行进行查询。
由于时间间隔较旧,又牵涉到公司关闭和下岗等问题,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终于弄清了事件的原委。原来,在2010年7月份广州公积金中心新系统上线之前,公积金缴存资料都是由单位向有缴存资格的银行提供的,用的也是银行自身的数据系统。由于当时张女士所在的五金公司提交资料时不全,银行系统未录入完整的身份证号,只有4位数代码,就给此后的同名提取埋下了隐患。
“在该行原来的公积金缴存系统中,光是叫‘张爱莲’这个名字的就有十几位,恰好2010年3月份有同名人士退休提取公积金,恰好又不是本人办理,是交由单位代办,相关银行没有进行仔细审核就给提取了。”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本人提取、由单位代办和银行未尽审核职责等原因造成疏漏,最终导致张女士的公积金被同名同姓人士提走。“目前已纠正了这个错误,张女士和与她同名的人都领到了属于自己的公积金。”
提醒:各单位补齐职工资料
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称,经过这次事件,中心发现在“死户”、“封存账户”的公积金提取上确实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是个警示。
“这类账户大多是包含单位破产、职工下岗、出国等一些相对特殊情况的账户,整个占比大概在3%-5%之间,是有一定数量和影响面的。这些账户大多也都有年代久远、资料不全等问题,我们准备接下来就向各缴存单位发通知,要求尽快补全所有缴存职工的资料,特别是身份证号,这是一个最基础和有效的识别凭据。”他同时表示,对于那些单位已经不存在的缴存人,公积金中心同样有一套操作流程,譬如职工本人只需到工商部门申请开立公司曾经的注册证明等资料,再凭其他资料申请提取即可,“不会出现单位不存在了,就无法取到自己公积金的情况”。
此外,他还表示,公积金中心原则上不再批准由单位代办提取并销户。“这种做法因为一些历史原因较难核对身份资料,若银行再审核不严确实会存在漏洞。像上述案例如果是由同名同姓的本人提取的,只要核对好身份情况,可能就不会提取成功了。”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已于2010年7月份上线的公积金中心新系统所纳入的数据基本不会存在上述问题,请市民尽可放心。
(本文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作者:刘薇) 责任编辑:NN045订阅来自奶味网:http://www.naivix.com/shehui/2012-04-15/20658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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