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无锡5月24日电 (孙权 吴崎嘉)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24日判决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被告人雷某因在取款时遭遇ATM机故障,一怒之下砸坏了银行ATM机,被法院判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
据了解,雷某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销售员,今年初,雷某到银行ATM机取款,当其输入密码和取款金额后,现金却并未从ATM机中吐出来。雷某开始以为ATM机中没钱了,正想拿卡走人的时候,其手机银行短信提醒,银行卡中1200元已从帐户扣除。
情急之下,雷某按ATM机旁的指示,立马给银行客服打去电话,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到现场帮其解决。但银行客服“3个工作日解决、7个工作日解决”的两种不同说法彻底激怒了雷某,愤怒的雷某顺手抄起手边的垃圾桶,将出故障的ATM机砸坏。
在庭审现场,雷某才知道,自己当时的冲动一砸,导致ATM取款机一体机的前面罩被砸坏,家中的老父亲为此赔偿了6000元。最后,银行人员表示雷某的行为可以谅解,故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单处雷某缴纳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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