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夫妻本是相思鸟,相互扶持情谊坚。可是房县53岁的农民云飞(化名),和妻子发生争吵后,明知妻子晓燕(化名)已服毒,却未采取积极营救措施。他的不作为行为,涉嫌非法剥夺妻子的生命,昨日,记者从房县人民法院获悉,云飞最终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案发:吵架引发悲剧
2011年9月10日中午,天气还有些热,房县土城镇某村3组村民云飞和老伴晓燕再次因琐事发生争吵。当天下午,晓燕越想越气,就带了些脏衣服独自来到家门前河边清洗,同时她还带了一个碗和一瓶农药。
后来,邻居阿华(化名)经过河边,她看到晓燕在河边洗衣服,发现其身后放着碗和农药,感觉有些奇怪:洗衣服为什么会带着些东西?阿华就赶紧凑过去与晓燕交谈,交谈中阿华得知,晓燕因和丈夫怄气喝了一些农药。
阿华马上找到晓燕丈夫云飞,告诉其晓燕服毒一事。云飞见状也找到晓燕问了下情况,感觉晓燕身体无大碍后便没再过问此事。
调查:不作为加剧妻子死亡
当晚七八点钟时,晓燕感觉身体不适,晚饭也没有吃就上床休息。
23时左右,晓燕身体异常的情况更加明显,并且伴随有呕吐症状,但还是没有引起云飞的足够重视。直到后来,他发现妻子身体状况越发糟糕,他才用水给妻子洗胃,然而一切都已经太晚。9月11日早上,晓燕因中毒太深不幸去世。
随后,警方对此事展开调查。警方查明,57岁的晓燕与丈夫因琐事发生争吵赌气服下甲拌磷农药。当日下午3时许,云飞发现后没有及时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当日晚被害人晓燕药性发作,云飞仍未对其进行救治,导致晓燕于次日7时许死亡。
面对警方的调查,云飞只是强调自己“在家务农,没有钱给妻子治疗”,没有尽到丈夫应尽的相关责任。
2011年9月11日,云飞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1日,房县公安局决定对云飞监视居住。
受审:丈夫见死不救领刑
很快,公诉机关将云飞起诉至房县人民法院,该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云飞身为被害人晓燕的丈夫,对其有救护义务。当云飞得知其妻服毒并且出现中毒反应后,不积极救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名,法院予以确认。被告人云飞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该法院经综合分析被告人云飞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和情节,对社会危害的程度,同时考虑其本人家庭现状、经济状况及为了减轻基层组织的负担,认为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故可以对其宣告缓刑。
房县人民法院依照规定,判决被告人云飞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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